什么是特许经营许可证?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前款规定的特许人。
一、商业特许经营的申请程序
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自己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根据合同在统一的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合同的原始样本是空白的电子文件。此外,合同样本需要包含冷静期条款的,特许人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进行备案:
(一)营业执照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4)市场计划;
(五)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普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注意事项
1.可以,特许人必须是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2.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加盟商要在统一的商业模式下运作,这种模式体现在各个方面,从管理、推广、品控到店铺的装修设计,甚至招牌的设置。
4.被特许人应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一般加盟商所拥有的经营资源都是经过长期开发和积累的,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规定》的执行力度,对本地区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人员和中介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大力整顿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秩序。对不主动备案、不诚信备案、不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要进行约谈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示;对其他部门在行政监督或者司法审判中发现的线索,应当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