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是什么级别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全国出入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基本任务是出入境监管、税收、走私、统计,承担税收征管、通关监管、保税监管、进出口统计、海关稽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反走私、口岸管理等主要职责。
海关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机构,负责全国海关的统一管理。目前,海关总署有17个内设机构、6个直属机构和4个社会团体(海关学会、报关协会、口岸协会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并在欧盟、俄罗斯和美国派驻了海关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海关总署派驻纪检监察组。
直属海关单位47个(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直属海关42个、海关学院2个),下属海关600个,通关监管点近4000个。中国海关约有5万名关员(包括海关缉私警察)。
中国海关贯彻“依法行政、守护国门、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和“政治强、业务精、守信用”的队伍建设要求。中国海关的精神是“忠义兴关”。
中国海关实行海关关长制度。关衔有五等十三等。分别是一级:海关总署署长、海关副署长;二等:海关监管(一等、二等、三等);三等:报关员(一等、二等、三等);第四级:海关监管(一级、二级、三级);五级:关员(一级二级)。
中国海关不断优化通关模式、监管体系、管理机制和队伍素质。在通关模式方面,实行基于企业守法经营的分类通关,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在监管体制方面,要着力提高海关监管管理的整体效能,理顺三级事权,发挥一线监管、后续管理、打击走私等力量的作用,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适应“大通关”的全方位、整体性海关监管体系;在管理机制方面,建立运转顺畅、监管有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完善海关决策、组织协调、监管实施、考核、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在队伍素质方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管理风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关员的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抗风险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八条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新封合货物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检验、复验或者提取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