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会被追究奥迪广告抄袭的责任吗?谁的锅最大?
在这场风波中,哪些主体应该出来“背锅”?其中,代理商尚思广告、广告主一汽奥迪和代言人刘德华,谁的“锅”最大?
奥迪作为核心广告主,应该拿个“大锅”,从侵犯版权的角度来看。不存在所谓的“责任划分”。在侵权成立的前提下,广告主一汽奥迪作为这部短片的唯一使用者,将很可能是唯一的责任主体,可能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法律责任。尚思广告作为广告的制作方,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基于与一汽奥迪的合同,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奥迪作为广告主,对整个广告的制作和发布最有发言权,也是广告效果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奥迪应对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侵权行为发生在哪个环节,也无论奥迪是否知情,都应首先对权利人承担侵权责任。
除了道歉,代言人刘德华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除非抄袭的文案是代言人创作的,或者发现侵权后拒绝在其账号中删除。大多数情况下,代言人对广告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刘德华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虽然刘德华参与短片并朗诵争议文案,属于著作权法范畴中的“表演”行为,但这种“表演”并不涉及著作权法中的“表演权”。
因为我国著作权法对表演权的明文规定只有两种,即“现场表演”(即在现场向公众公开表演的行为)和“机械表演”(即通过播放设备向观众播放的权利),而不涉及有线和无线传播(属于广播权)或互动传播(信息网络传播)。
此次事件中,短片的拍摄过程并未公开,短片的传播主要是通过信息网络以互动的方式进行的。因此,短片的传播主要侵犯了“北大人哥”在网络上传播信息的权利,短片的传播者一汽奥迪应承担责任。
刘德华先生是广告公司或者奥迪公司请来表演这个广告的演员,相当于广告的一部分。因此,刘德华不承担事先审查的义务,除非著作权人能够证明刘先生事先知道他要解读的广告文案侵权,那么他就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