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意义及其各种帮助和启示是什么?
优先权原则源于1883年签署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方便缔约国国民在本国提出专利或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一个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他以后申请的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一权利是优先权。
一、专利优先权的分类
专利优先权可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国内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中国首次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中国的优先权体系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在内。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外国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在外国就同样的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中国以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为优先权日。
二、专利优先权的作用和意义
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一有发明,发明人就能及时申请专利,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发明人的积极性,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在先申请”原则。
申请专利太晚的后果显而易见,很容易导致别人先申请的情况。此外,一些专利技术窃贼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窃取技术成果,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起诉真正的发明人。
2、督促发明者加快研究进程。
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要求发明人在第一次申请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改进和完善。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很多人把自己下一步发展计划的完成日期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这就是优先权制度带来的积极影响。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因为对于某些发明,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文件和权利要求往往是不一样的,发明可以保护方法,而实用新型不能。有了优先权制度,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一年的指定期限内,最终决定是用实用新型还是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或创造。如果原申请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主张优先权将实用新型专利转化为发明专利,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