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软件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软件行业的信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证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将软件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软件产业管理的重点工作。
软件企业的信用体系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国软件行业信用问题日益突出,部分软件企业越来越不诚信,行业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
目前,软件行业的信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夸大软件开发能力和软件产品功能,误导用户;不遵守服务承诺,延误产品维护和升级;使用盗版软件和开发工具,在产品和项目中窃取他人软件和技术;在中介服务、住宿服务中夸大服务能力、提供虚假信息;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无法享受信用信息资源。此外,还有* *管理、偷税骗税、逃废债务、做假账等其他问题。
从软件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是时候做好软件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了。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经济要求人们讲究规则,信守承诺,依法办事,其本质是讲究信用。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信用经济。
其次,健全的软件信用体系是软件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是规范软件市场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同时,加快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是保护用户利益、增强应用信心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的客观要求,是软件企业做大做强、树立国产软件品牌、扩大软件出口的必由之路。
第三,我国软件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明显滞后于产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国内软件市场出现了恶性价格竞争、软件产品质量低劣、软件企业投机行为不断等突出问题,反映出少数软件企业诚信缺失、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缺失的严重问题,已经威胁到我国软件产业和软件企业的做大做强。
比如在政府招标工作中,虽然大部分软件企业都认真按照规定的标底价格进行投标,但也有一些企业在明明知道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也参与投标,最终导致恶性竞争,让一些投机企业钻空子,使得本来可以做大的企业永远做大不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只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才能参与投标。将来软件企业可以分类,比如一级、二级、三级,也可以按行业分类。
当然,目前被认定的8000多家软件公司中,肯定有一些是假冒伪劣的,我们也要严肃查处。
此外,我们还应该制定一些措施,对那些在享受软件产业政策的同时进行价格战和恶性竞争的软件企业进行制裁,决不能手软、手硬。
构建信用体系的条件基本成熟。
当前,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全民意识。例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明确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牵头单位;诚信已被纳入公民基本道德标准;信用教育和培训逐步开展,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得到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用管理开始受到重视。
近年来,上海、北京以及商务部、建设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探索本地区、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积累了大量经验。这对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在系统集成行业,已经有了一些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建设在社会各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我们把系统集成企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企业,不同等级的企业做不同等级的项目,从而规范企业有序发展。这在客观上支持和保护了我国系统集成企业的权益和发展。
软件的特性决定了在产业发展中必须加强信用监管。
软件产品不同于一般工业产品,具有企业能力难以确认、产品质量难以鉴定、售后服务量大、兼容性要求高等特点。只有用户对软件企业有了充分的信任,才能下决心购买其产品和服务。有信心才能交易,信心不足必然损害用户的信心,最终损害产业发展的基础。因此,诚实守信是软件行业的基本规则和道德标准,也是扩大应用和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
在全社会都在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大环境下,建立软件行业信用体系的时机和条件应该已经成熟。
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构想
学分制的基本内涵是建立良性的信用机制。信用制度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和制度,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和发展,鼓励和弘扬守信行为,约束和惩罚失信行为,形成良性的信用机制,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
总体而言,信用体系包含五个内涵:良好的信用文化、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完善信用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贷管理行业的有效监管;公共信用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市场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因此,软件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建立标准法规体系、监管服务体系、奖惩体系、信息资源体系等。
构建中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信用立法应先行。目前,作为信用体系建设关键环节的信用立法相对滞后,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亟待突破。从软件行业的现实来看,缺乏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来保障诚信交易,使得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实践证明,信用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大和信用产业的发展。
其次,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从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但同时,软件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需要从软件行业的实际出发,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
建设信用体系的目标是有效规范国内软件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优势软件做大做强,提升我国软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我国软件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与18号文件的实施相结合。18号文件是指导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构建我国软件企业信用体系时,必须充分利用18号文件中已有的政策,并与18号文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出口等政策相衔接,可以加快软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何构建软件企业的信用体系?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构建中国软件产业的信用体系呢?在我看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要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信息产业部成立了落实国务院18号文件办公室,下设软件企业认定和信用体系组等9个小组。其目的是通过建立软件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发展环境,促进优势企业快速成长。
其次,根据软件产业和软件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软件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软件信用制度规范,保证信用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形成信用管理的部门规章,使信用管理有法可依。
第三,实施软件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发布重点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引导软件企业着力严格生产标准,完备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完善售后服务。根据软件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信用记录和违规情况,实行年度评级,并向全社会公示。
同时,我们也建议建立奖励守信、惩罚失信的制度。例如,在软件的政府采购、软件工程招标等活动中,应逐步将软件企业的信用等级指标作为确定软件企业能否中标的主要参考因素之一。软件企业的信用指数也应作为软件企业能否获得认定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通过这些措施,既能促进需求软件企业信用体系的培育和发展,又能从根本上引导国内软件企业树立诚信立业的理念和意识。
第四,建立统一、权威的软件企业信用数据库。信息产业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基本具备建设软件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各种资源和条件。有效整合其现有资源可以成为构建软件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基础,而软件企业标识、软件产品标识、系统集成资质等现有信息成为软件企业信用状况的基础信息。从发展目标来看,软件企业信用数据库应全面覆盖我国软件市场的所有软件企业,无论其所在地、资质等级、注册类型、规模等,均属于数据库服务对象。
第五,建立软件企业联合征信系统。软件企业信用评价所指的信息应不仅包括企业的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认定、系统集成资质等信息,还应包括企业银行资信、纳税、工商年检、出口等数据信息,并收集软件用户对软件产品及售后服务的最终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软件企业进行科学、合理、准确的评价。因此,软件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需要与银行、税务、外贸、工商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建立软件企业联合信用体系。
最后,要通过软件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加强信用自律,培育规范守信的中介服务机构。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普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公民的信用制度,使信用产品的应用和信用企业的运行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建立软件信用体系,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为了做大做强我国的软件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软件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