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侵权怎么办?

被告建议当事人积极应诉,收集对自己不利的有力证据,减轻处罚。

如果当事人被诉侵权,就要互相协商,这通常涉及赔偿问题。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建议多收集证据,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知识产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以及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或者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或者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变更注册商标,并将变更商标的商品再次投放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驰名商标作为字号,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第五十九条注册商标含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或者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立体标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品本身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

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在商标注册人之前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的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