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

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R&D项目是高新技术认定的重要审查点,收集R&D项目报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R&D费用的收集非常重要。此外,R&D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报告也是评审人员检查企业项目是否达标的来源。

识别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或者通过五年以上独家许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R&D人员占当年企业职工总数的65,438+00%以上。

(4)企业为获取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创造性地应用新的科学技术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和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