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密码法,国家加强密码和队伍建设,从事密码工作的组织和个人按。
根据《密码法》,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法律依据
《密码法》第六条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
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
第七条核心密码和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核心密码保护的信息最高机密级为绝密,普通密码保护的信息最高机密级为机密。
核心密码和常用密码都是国家机密。密码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埋基的规定,对核心密码和常用密码实行严格统一的管理。
第八条商用密码用于保护非国家秘密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密码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密码领域的知识产权,促进密码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国家加强密码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密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密码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窃取他人的加密信息或者非法侵入他人的密码保护系统。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