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贸易协定是多边的还是双边的?
2012 165438+10月20日,正式宣布将启动FTA谈判。三方同意在2013进行三轮谈判,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首尔和北京已经就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进行了谈判。自2004年底以来,韩国和日本也举行过类似的谈判,但由于东京不愿意降低农业关税,谈判停止了。
2016年,第九轮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于18至19在东京举行,但会议未能取得成果。三方将于2016年4月在韩国开始新一轮谈判。[1][2]
中文名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
外国名字
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
位置
中国、日本和韩国
类型
贸易协定
快的
航行
第二轮谈判
三轮谈判
四轮谈判
一轮谈判
2013年3月26日至2013年3月28日,首轮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在韩国首尔举行。[3] [4]
首轮谈判将重点讨论各领域谈判的议程和范围。首轮谈判涉及商品、原产地、贸易救济、服务和投资、知识产权等。[5]在第一轮谈判中,崔是韩国方面的首席代表,商务部部长助理是中国代表团的首席代表,外务省负责经济事务的外务审议官河冈浩二是日本代表团的首席代表。
三方确认中日韩自贸协定的磋商范围将以三国的研究报告为基础,必要时将增加新的内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协定等所有领域的磋商将同时举行。其中,货物贸易协定谈判将同时采取双边磋商和三方磋商的形式。服务贸易、投资协定和法律协定原则上应以三方协商的形式进行。关于磋商小组的组成,三方同意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其他领域设立特别磋商小组。三方尚未就是否将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纳入谈判范围达成一致。三方还就关税减让等具体技术细节交换了意见。[6]
第二轮谈判
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2日,第二轮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在中国上海举行。[7]
三轮谈判
2013 165438+于10月26日至29日在日本东京举行。
在本轮谈判中,各方就商品部门的基本原则、谈判范围以及与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系进行了磋商。在商品领域,与会者主要讨论了减让案的起草方法、各项目的分类和处理方案以及统计交换的基本政策。
此外,三方还在原产地和通关、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卫生检疫、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领域举行了工作组会议。除商品外,三方在服务、投资、竞争、一般条款和知识产权领域举行了工作组会议,电子商务、环境、政府采购和食品领域的专家举行了对话。
[8] [9]
四轮谈判
2014 165438+10月10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会议纪要
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
决心深化和加强上述关系,以发展和加强其经济和贸易关系;
根据各自在世界贸易组织下的权利和义务;
决心促进世界贸易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忆及双方愿意建立相关合作机制,以巩固、扩大和丰富中韩贸易和投资;
认识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给中韩双方带来好处,并增进双边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