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标被审查了。为什么还没有公布?
1,这是个简单的问题,如果你身边有商标法的话。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七条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生效。
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裁定异议不能成立后核准注册的,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查公告后三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
3.不知道您对复查、复核、起诉的时间是否满意?(卓一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