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黄河母亲》著作权侵权案的答案
(1)伯尔尼公约包括五种复制模式,即立体对立体、平面对立体、立体对平面和平面对平面,以及无载体对载体的复制。但是,在我国著作权法的适用中,却没有那么多的方式。从目前的应用情况来看,主要有两种,平面转平面和三维转三维,但平面转三维和三维转平面的复制一般没有限制。比如《著作权法》第22条第10项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属于合理使用。
(2)被告的行为应属于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和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对于雕塑本身,我们只需要强调结果,就是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对于海报来说,是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虽然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第10项的规定,复制、绘画是合理的,但被告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复制、绘画的范围,通过复制谋取利益是违法的。
(3)临时复制,即缓存,仍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是,我个人认为不是正版。因为现在的技术根本无法实现不缓存在线看电影。这也规定为法律文案,可以说是铺天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