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是如何变化的?
魔术是以科学原理为基础,使用特殊道具,巧妙地综合了视觉传达、心理学、化学、数学、物理、刑侦、表演等不同科学领域的高智慧。抓住人的好奇心和求知心理的特点,制造出各种不可思议、难以预料的现象,从而达到以假乱真的艺术效果。
魔术是违背客观规律的表演。它能产生特殊的幻影。即一种用快速敏捷的技巧或特殊装置掩盖真实动作,使观众感觉到物体忽明忽暗,变幻莫测的杂技。
另一种是心灵魔术,也称读心术,完全是表演者在没有敏捷的技术和特殊装置的情况下,但却掌握了大量科学、心理学、数学等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表演。它用极其敏捷而不易察觉的手法或特殊的装置掩盖了变化的真相,让观众不会觉得荒诞不经,难以捉摸。
扩展数据:
《著作权法》中没有出现“魔术”一词,但规定杂技作品属于作品范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将杂技作品定义为杂技、魔术、马戏以及其他通过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可见我国立法是承认魔术作品的属性的。一个成功的魔术至少要完成两个方面:构思和表演。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独创性的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魔术的构思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范畴,但单纯的魔术表演不属于作品。表演权也是魔术作品著作权的权能之一,但魔术表演本身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此外,部分网民在网上传播天启神功法,侵犯天启神功作品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合理使用魔法作品除外。比如普通魔术爱好者为了自己的学习、研究或欣赏,透露魔术纯属出于爱好,不构成侵权。
百度百科-魔法
人民网-魔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揭示魔术方法,传播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