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它变得更好!通州最新购房补贴政策出炉!
为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导向,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总目标,支持和引导城镇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一,人才购买补贴
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通州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由区财政给予80-50万元补贴(补贴不超过实际购房款)。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双方补贴标准一致的,按标准的1.2倍执行;双方补贴标准不一致的,为高一方标准的1.1倍。
1.对通州区企业引进的紧缺技术人才和“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8万元补贴。
2.全职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硕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到通州区企业,住房补贴65438+万元。
3.对通州区企业全职引进具有全日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4.通州区“510人才计划”项目发放65438+万元住房补贴。
5.南通“江海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将获得65438万元的住房补贴。
6.江苏省“双才”项目获得者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7.江苏省“双创人才”、南通市“江海人才计划”资助的国家重点人才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专家,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8.诺奖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以及江苏省“双创人才”、南通市“江海人才计划”资助的其他专家,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具体申请流程、周期和申请材料按照《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推动通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渭人才[2021]2号)和《通州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人才引进享受生活(综合)津贴和住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20268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近五年(2018—2022)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600元/㎡住房补贴。
三、通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生住房补贴
通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0元/㎡住房补贴。
四、农村居民进城(镇)住房补贴
通州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600元/㎡住房补贴。
五、二孩和三孩家庭住房补贴
在通州区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的家庭(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实施之日起已生育两个或三个子女)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①二孩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600元/m2住房补贴,购买两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给予400元/m2住房补贴;(2)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600元/㎡住房补贴。
六、地区就业、创业住房补贴。
与通州区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通州区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或取得通州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满3个月,创业者在通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从业人员、创业者给予800元/m2购房补贴;其他从业人员和创业者给予500元/㎡住房补贴。
七、首套房或改善型二套商品房购房补贴。
在通州区购买第一套或第二套改善型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建筑面积90㎡以下(含)的住房,按总房价(不含储物间、车位、车库、阁楼价格)的1%给予住房补贴;建筑面积大于90㎡的房屋,给予65438+房屋总价款(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价格)0.5%的住房补贴。
八、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
通州区企业、单位为人才购房,一次性购买同一栋楼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或组织企业、单位职工一次性购买同一栋楼10新建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400元/㎡优惠。
九、与稳定就业企业职工住房补贴政策的衔接
2022年3月21实施的《通州区稳定就业企业职工住房补贴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在该区登记的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且购买该区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符合通州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的除外)的企业职工,同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的,判定为高。
X.购房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的变更和撤销
《办法》发布之日前,购房合同已在网上签订备案。《办法》实施期间取消网签备案并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得享受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办法》实施期间,网签购房合同备案且单独签订或变更购房合同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
《办法》实施期间,购房合同已在网上签订备案。《意见》实施后,另行签订的购房合同将被取消,不得享受《意见》规定的相应补贴政策;变更购房合同部分条款但不变更购房人(仅增减购房人)或不变更已购住房的,可享受本意见规定的相应补贴政策。
XI。相关解释
1.《办法》中购房补贴面积:以有房产证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准,不包括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面积。
2.购房时间范围:以商品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3.新建商品房:不含安置房和二手房。
4.家庭首套商品房:购房人家庭在本次购房前无通州区商品房购房合同网上登记记录和不动产登记记录。
5.改善型商品房两套:购房人家庭本次购房前在通州区仅有一套商品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十二、购房补贴申请要求
1.申请住房补贴时限:购房人应当在取得房产证后60日内申请住房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2.住房补贴申请流程: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住房补贴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符合申请补贴的条件;(2)项目(院)所在地财政局(院)对购房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发放购房补贴,并将材料归档。
3.住房补贴申请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夫妻双方);②房产销售发票复印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
申请第二套住房补贴,需要提供资料:①全日制高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2)个人承诺书(不重复人才引进和购房补贴政策)。为防止重复补贴,区人才办在受理符合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申报时,可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时获取享受《办法》购房补贴人员名单。
申请第三套住房补贴,需要提供资料: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及复印件。
申请第四套住房补贴,需要提供资料:在买受人户籍所在地股份经济合作社,镇(街道)级确认买受人是否为通州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证明材料。
申请第五套住房补贴,需要提供资料:户口本和两三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第六次购房补贴,需要提供资料:购房前6个月与所在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购房前在所在地区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证明,或者购房前3个月所在地区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申请第七套住房补贴,还需要提供资料:商品房购房合同网签记录、购房人家庭在通州区的不动产登记记录。
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项目(房屋)所在地财政局认为必要的补充资料。
5.符合第二至第七项购房补贴政策的产权人,持相关材料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三楼窗口221)办理审批手续。
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2月31日止。实施期间,签订商品房网上登记合同的购房人可享受上述相应的购房补贴和优惠政策。第一至第六项住房补贴不得重复享受,第七项可重复享受,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补贴。《办法》发布前通州区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与《办法》规定的住房补贴政策不重复。补贴资金按区、镇两级现行财政税收分成比例分担。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拥有《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