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可以和作为夫妻的财产分割吗?
法律解析: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形式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本人。因此,男女双方婚后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案件中可以分割。只是分割时要严格区分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只能分割婚后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