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离知识产权资产

需求评估。

《公司法》第27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属于非货币资产,在出资前要评估价格,以此计算出资额。同时提醒您,知识产权投资完成后,其所有权将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