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的受理条件

法律主观性:

所有权诉讼专利所有权诉讼是指涉及一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最终归属的主体的诉讼,主要指专利申请权所有权诉讼和专利所有权诉讼。专利申请权权属诉讼发生在专利申请阶段,专利权属诉讼发生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侵权诉讼专利侵权诉讼是指因专利权人非法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诉讼。它们可以是由单一专利侵权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也可以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如专利许可和专利转让、假冒专利、技术贸易或平行进口等。但最常见的还是单一专利侵权引发的专利侵权诉讼。合同诉讼专利合同诉讼是指因不履行或部分履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专利转让合同而引起的诉讼。这类诉讼涉及的事项是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在这类诉讼中,合同当事人违约是重要的诉因和案由,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转让合同是判断和解决这类诉讼的重要依据。这类诉讼通常应涉及双方签订的书面许可合同或书面转让合同,但也包括构成事实上的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但没有书面约定的案件。行政诉讼严格意义上的专利行政诉讼是对专利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诉讼案件,包括:当事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驳回专利申请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复审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以其为被告的行政诉讼;不服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停止侵权的决定或者对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其他诉讼其他与专利有关的诉讼包括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资格问题引起的诉讼,以及职务发明创造实施并取得经济效益后,单位未依法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定的奖励或者报酬而引起的诉讼。

法律客观性: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虽然各国的专利法不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必须满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三个条件。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并且在申请日以前,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判断更注重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一项发明虽然有新颖性,但不一定有创造性。实用性: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实用发明创造应当能够制造或者使用,也就是说,应当具有可实施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没有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日以前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