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的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期刊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期刊编排规范。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勤奋学习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语言素养和知识水平。对总编辑、编辑主任和编辑主任负责并向其报告。

2.及时了解所负责学科的学术动态,保持并加强与校内外作者的联系,每学年至少深入系、室一次,了解教师的科研情况,及时向编辑室、编辑部提出组稿等相关建议。

3.一般应在收到稿件后10天内提出明确具体的初步意见。按照以质取文的原则,可以考虑采纳的稿件要定期送相关专家审阅。按照学报编辑部规定的时限(文科不超过3个月,理科不超过6个月),及时向作者反馈稿件处理意见,努力维护学报声誉。

4.及时将审核意见输入“管理系统”。并负责提出拟通过的草案。

5.按照期刊版面规范,对决定采用的稿件进行认真审核和编辑。确保文章句子通顺,没有错别字,稿面清晰,标点符号、图形、表格、参考文献规范。如果纹身因加工不干净,作者必须重新复制或打印。责任编辑负责编辑稿件的排版。排版后,当最后一页字数小于1/3时,一般应进行删节,以节省篇幅;最后一页到了1/2,就要考虑换版或者安排合适的材料填空了。

6.全面负责编辑好的文章的校对工作,必要时进行交叉校对,并及时将校对好的样稿发给执行主编,以安排页码、文章编号、中英文内容等。

7.根据国内外各大文摘要求和人大复印资料,制作中英文文摘并推荐给上述两个文件,及时收集自己编辑发行的文章的社会反响,如获奖、复印、引用文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