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组织建立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自由贸易理论是指国家不干预贸易活动,允许贸易主体和客体自由竞争的理论。它是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自由贸易可以产生以下好处。(1)形成互利的国际分工。在自由贸易下,各国可以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扬长避短,根据自然条件、比较优势和要素丰富程度进行国际分工。这种国际分工可以使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等。)获得最优合作,节省社会劳动时间,鼓励发明,促进市场发展。可以扩大国民实际收入,增加国民财富。(2)自由贸易可以加强竞争,削弱或防止垄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利润率,促进资本积累。(3)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可以进口廉价商品,减少国民消费支出,稳定物价。(4)自由贸易可以使贸易双方加强沟通和相互了解,促进科技文化的传播,提高国民素质。
但是在国家存在的前提下,纯粹的自由贸易是不存在的。(1)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交织着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经济发展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国家推崇自由贸易理论,愿意采取自由贸易政策;相反,它倾向于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2)不受管制的自由贸易将加剧世界经济的两极分化和边缘化,削弱可持续发展。(3)自由贸易假设市场完全自由,没有制度框架。如果是这样的话,诸如人口、毒品、核武器和有毒废料等需要的商品的贸易将在国际上泛滥。(4)为了加强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目前,世界各国都在有条件地放开贸易,逐步减少现有的贸易保护。所以现在的自由贸易只是自由贸易,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贸易。
2.世贸组织通过以下方式认可适度自由贸易理论。
(1)WTO协定和协议中的基本原则体现了自由贸易的要求。
非歧视原则确保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在所有世贸组织成员中适用和一致;互惠体现了贸易的本质;关税减让、消除非关税壁垒、抑制和管制加强了贸易自由化趋势;贸易自由化从商品延伸到投资和服务贸易,其理论核心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2)世贸组织没有将自己定义为“自由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在其著作《走向未来的贸易》中指出:“世贸组织有时被称为‘自由贸易’组织,但这并不完全准确。.....更准确地说,这是一个致力于公开、公平和不扭曲竞争的规则体系。”
(3)贸易自由化的范围有限。
在商品、服务和知识产权三个领域中,WTO贸易自由化的范围仅限于商品和服务。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不包括在贸易自由化的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指出,该协定的目的是“减少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障碍,并考虑到促进有效和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
(4)贸易自由化不能脱离可持续发展,并帮助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发展。
(5)允许适当的贸易保护。
1)加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2)世贸组织成员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3) WTO成员可以根据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水平提供不同程度的保护。4)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国民健康,可以实施保护措施。5)将关税作为保护商品市场的措施。6)例外保护,包括非歧视、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自愿接受诸边贸易协定。7)当履行义务导致进口激增,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以采取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