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人事、党群、离退休管理等机关的日常运行;承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组织编制部门预算,监督管理预算执行和各项费用使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负责海洋资源行政审批文件(证件)的受理、初审、送达、监管和发放。
(2)法规与规划科技司。
起草有关海洋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拟订全区海洋综合开发和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海洋事业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主体功能区、海洋信息化等规划和战略并监督实施。在我们地区;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的监测、统计、核算、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海洋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组织实施海洋调查和评估;组织实施海水利用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的研发和应用;承担科技平台和数字海洋建设;承担海洋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行业科技项目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3)海事与海岛管理处。
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管理的政策和技术规范,制定并实施全区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规划;承担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和海域使用权登记;承担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海域使用金具体征收和减免的相关工作;承担海域使用和海岛使用的论证和评估工作;承担海岛名称和标志设置的相关工作。
(4)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预报减灾司。
组织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和评价,编制全区海洋环境专题资料;监督陆源污染物向海洋的排放;承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工作,根据国家授权开展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倒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全区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承担海洋观测、预报和评估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编写一份关于海洋灾害和海平面的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