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祖康的个人依恋

(a)作为国际会议的主席、副主席、调解员、协调员和专家。

1,军控与裁军

2006年,他担任日内瓦《生物武器公约》第四次审议大会副主席。

2002年,他担任日内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经修正后的第二号议定书缔约国第四次年度会议副主席。

《生物武器公约》第五次审查会议副主席,日内瓦。

2006年,他担任日内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第二次审查会议和《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经修正后的第二号议定书缔约国第三次年度会议副主席。

1992-1993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政府专家组中国专家。

2.社会领域

2006年,他担任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第1次缔约国会议副主席。

2005年,他是训研所第43届董事会成员。

2004年至2006年,他担任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之间的"志同道合小组"协调员。

2002-2003年,他担任日内瓦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政府小组主席。

2001-2006日内瓦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代理政府代表。经济领域。

2006年,他担任日内瓦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名人报告务虚会主席(大使级)。

2006年,他担任日内瓦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1届会议中期审查务虚会的调解人(大使级)。

2004年,他担任巴西圣保罗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1会议全体委员会主席。

2003-2004年,他担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五十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主席和日内瓦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咨询小组主席。

2003-2004年,他担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1届会议筹备委员会主席。

2002-2003年,他担任日内瓦国际电信联盟北京知识产权峰会筹备委员会的联合主席之一。

(二)担任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代表、谈判代表和专家。

1,政治领域

2005年,他在瑞士斯坦利基金会联合国改革会议上担任中国专家。

2003年,他担任出席各国议会联盟第109届会议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团特别顾问。

2002-2006年联合国赔偿委员会(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第39-60届理事会中国代表团团长。

2.军备控制和裁军

2006年,他担任出席2006年裁军谈判会议1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0年,他是出席《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次审议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1998在处理南亚核危机的五常外长日内瓦会议期间担任中国外长唐家璇的顾问,在谈判和起草后来成为安理会第1172号决议基础的五常会议联合公报时担任中国首席谈判代表。

1995年至2001年,参加了分别于1995-1996年和2001年举行的《特定常规武器公约》1-2审查会议。分别于1998、1999、2000和2006-5438+0年举行的《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经修正的地雷议定书第1-4次年度会议,以及2006-5438+0年举行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宣传活动。

1995-1997出席裁军谈判会议各届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65438-0995任《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五次审议和延期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并担任出席大会的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的顾问,为大会作出无限期延长《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历史性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995中国谈判代表起草并通过了安理会关于在遭受核攻击的情况下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的第984号决议。

1993-1994是中国外交部参与处理第一次朝鲜核危机的主要高级官员之一。

1993年担任中国政府处理“银河”号事件的代表。

3.社会领域

2006年,他作为中国代表团团长出席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3次会议。

2006年任出席世界卫生大会第1届特别会议和世界卫生组织执行委员会第119次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

2006年,他是出席《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次缔约方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5年,他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与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就中国政府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的初次报告进行了对话。

2005年,他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就中国政府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的第二次报告进行对话。

2005年,他是出席日内瓦四公约缔约国外交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4-2005年出席日内瓦修订《国际卫生条例》政府间工作组第65438次+0-2次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4年,他被任命为出席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就业论坛的中国代表。

2003年至2006年,他是出席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第28-29届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2-2006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八届至第六十二届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1-2006年第90-95届国际劳工大会中国代表团代表。

2001-2005年中国出席日内瓦国际移民组织理事会第82-90届大会观察员代表团团长。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执行委员会第52-54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1,被任命为中国出席国际劳工组织全球就业论坛代表。

4.经济领域

2006年,他担任出席在土耳其安达利亚举行的国际电联第17次全体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

2006年,以专家身份出席法国阿斯彭研究所举办的第七届欧非关系国际研讨会。

2004年至2006年,他担任出席第40-42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

2002-2005年出席日内瓦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突尼斯阶段筹备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突尼斯阶段会议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突尼斯。

2002年至2007年,他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出席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

2001至2006年担任出席南方中心代表理事会年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

2001-2002以大使身份参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3)双边谈判

1998担任中国与国务院关于南亚核试验三项联合声明、《禁止生物武器公约》议定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经修订的第二号议定书的谈判以及中美两国元首关于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双边文件起草的中方谈判代表。1994-1995在中国向中国和乌克兰提供安全担保。

1994担任中俄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互不将战略核武器瞄准对方的联合声明》谈判中方谈判代表。

(D)难忘的耻辱

弱国无外交。1993年7月7日,发生了著名的银河事件。当时由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负责。处理这件事的时候,他说三个懦夫。说:这次事件,如果我们不处理,懦夫!如果我们处理好了,就让他上船接受检查。我们是懦夫。美国一查,就没有这个化学武器了,美国胆子小。在北京,他接受了中央电视台《面对面》知望的采访,连续说了17次。注:当时银河号从天津新港起航,经过上海和吉隆坡,快到安曼时,美国宣布开往伊朗的银河号上可能有化学武器材料。并给出三个条件供中国选择。第一个条件:让银河号立即返回,第二个,接受美国人的检查登船,第三个,原地不动,等待决定。如果不接受条件,中国将受到制裁。从一日三餐到一日两餐。后面有三艘美国军舰,天上有直升机。直到8月28日,沙特、美国、中国登船检查。因为达成了协议,628个集装箱中有49个属于伊朗集装箱,所以在检查第一个伊朗集装箱的时候,检查人员看到黑色的东西当场就很高兴,但是中方说是染料。8月31号的检测结果确实是染料。但美国并没有放弃,还要求查两个提单号,分别是CSAQ3102和CSAQ3101。但是这两个提单号不在628集装箱里。美国还提议,所有与01 02有关的数字,如1 0,都要检查。但是,如果调查势必违反协议,因为协议说只能调查伊朗,不能调查第三国。最后美国说:所有集装箱都要检查,不管你是哪个国家的。并且在检查结果尚未确定的期间,美国单方面宣布中国银河号载有化学武器,导致周边国家没有港口愿意接纳中国银河号。在检查期之前,美国直接关闭了中国银河上的GPS,所以中国银河逃不过美国的检查,这也为中国的北斗卫星埋下了伏笔。2005年至2007年,他担任训研所执行董事会成员(第二任)。

2002-2004年,应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的邀请,他担任训研所执行董事会成员。

2001至今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会员。

1994-1999联合国裁军咨询委员会成员“标本兼治,解决扩散问题”——在日内瓦国际战略研究所第四次战略审查会议上的发言,2006年9月9日。

中美关于国家导弹防御系统的看法——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沙祖康在2006年3月14日吹风会上的讲话,发表于《裁军外交》2006年3月第55期。

维护《反弹道导弹条约》和促进国际安全---- 2006年3月,渥太华。

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不容破坏——发表于2000年8月《人民日报》。

展望未来——发表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出版物《概览》中,2000年5月。

沙祖康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上的发言”,2000年4月24日。

美国的导弹防御计划:中国的观点——发表于《裁军外交》2000年2月第43期。

“处于十字路口的防扩散体系”——在英国威尔顿公园研讨会上的发言,1999 12 14。

中国反对美国导弹防御计划——发表于人民日报1999 165438+10月26日。

为什么要维护反导条约——发表在《人民日报》网络版“热点”栏目中

反导真的能提高安全性吗?——在第二届中美军事管制研讨会上的讲话,4月28日,1999。

关于防扩散的几点思考——在第七届卡内基防扩散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199965438+10月1-12,美国华盛顿。

"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议上的发言",1997年4月6日至8日,纽约。

《中国裁军大使沙祖康在第50届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的发言》,199510 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