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合同保密协议赔偿30倍

法律主观性:

一、违反合同保密协议如何赔偿?违反保密协议的责任可能有三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违反保密协议是第一民事责任。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合法保密协议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认真履行,不得违反。当事人不履行保密协议约定的义务,无论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都属于违反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一种民事责任。在民法理论中,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一方或双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当而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员工违反保密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实际履行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协议中有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有什么区别?首先,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不能随意约定的。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况下约定违约金,保密协议是其中之一。《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则》也规定,违约金畸高或畸低的,双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或增加。但是,赔偿的适用范围很广。只要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约而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其次,只要在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无论员工违约是否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都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保密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金,且员工违约未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员工赔偿。第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是否有保密义务?在订立合同的一般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交流的所有信息都视为商业秘密。这些信息可能非常有用和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各方都可以使用这些信息。比如一方想买一台机器,可以向生产或销售这台机器的众多商家发出邀请,邀请他们进行报价,介绍生产或销售的机器的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会了解到很多关于这台机器的性能标准和技术细节,从而可以更放心地选择商家订立合同。但是,如果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道了商业秘密,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守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秘密等技术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商业中的商业信息,如客户名单,给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对其经营活动,如材料、产成品的购销等具有重要意义。该信息由一般当事人严格保密,除非当事人认为没有必要保密。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为了达成协议,有时需要将商业秘密告知对方,但一般也要求对方不得披露或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对方有义务不披露或不使用。违反规定的,应当对给对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在某些情况下,虽然一方没有明确告知另一方相关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但基于该信息的特殊性,按照常理,另一方不应披露或不当使用,否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B和C是两大汽车厂商。甲方有意与乙方或丙方达成合资协议..在与乙方谈判的过程中,甲方收到了乙方关于新车设计方案的详细信息。虽然乙方没有明确要求甲方对这些信息保密,但既然是新车设计方案,甲方就有义务不向丙方透露,只要没有达成合同,甲方就不能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使用这个设计方案。无论合同是否订立,当事人均不得披露或不当使用其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且只要该商业秘密仍为商业秘密,无论多长时间,均不得披露或不当使用。不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不仅是合同法的要求,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其他法律的要求。因此,违反法律规定披露或者不当使用商业秘密的,不仅仅限于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