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知识产权谈判
《多哈宣言》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议题,包括农业、服务业、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知识产权、贸易与投资的关系、贸易与竞争政策的互动、政府采购、贸易便利化、世贸组织规则、争端解决谅解、贸易与环境、电子商务、小型经济体、贸易、债务和金融、贸易和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最不发达国家等等。因此,谈判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尽管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世贸组织成员一直积极认真地参与各项议题的谈判,但由于一些议题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谈判进展并不顺利。除了一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公共卫生问题的协议外,其他主要问题的谈判目标都没有按照《多哈宣言》规定的时间表实现,特别是在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和差别待遇方面。
2003年9月6日至4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由于一些重要成员和团体、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立场分歧严重,会议无果而终。坎昆会议正处于多哈回合启动以来的中期阶段,这次会议的挫折使得在2005年之前如期完成多哈回合谈判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坎昆会议的挫折不能否认成员们在过去两年中通过谈判在许多问题上取得的一些进展。此外,2004年初,世贸组织的一些重要成员提出了推动谈判的建议,许多成员表达了对谈判的期望和信心。如果成员们能够以务实和积极的方式继续谈判,2004年仍有可能取得突破。
实践证明,世贸组织是推动世界贸易发展、维护贸易秩序的基础和支柱,是任何区域经贸组织或双边安排都无法比拟的。同时,WTO是一个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组织,而且这种基于规则的特征还在加强。世贸组织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国际贸易的基本法律和规则。它是各国立法和制定经贸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开展贸易的准则。世贸组织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如此多的关注,在中国和世界上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因此,学习和运用WTO是我们从事经贸工作和相关法律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
从西雅图到坎昆,WTO虽然遭遇了两次挫折,但对于一个拥有146个成员,经济发展水平如此参差不齐,贫富悬殊的WTO来说,未必是坏事。人不能失去信心,甚至失去重心和方向。世贸组织仍然是维护世界贸易发展和秩序的基石。当时,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贸总协定)只有目前成员的一半左右,东京回合举行了7年,乌拉圭回合举行了8年。目前的多哈议程始于2006 54 38+0 65 438+2月,但它只讨论了两年多。因此,积极研究和准备当前的多哈谈判仍应是中国的首要任务,这是中国当前和长期处理好国际经贸环境的基础。不能以为刚入世就不能让步,也要避免等到最后才做出超出自己能力的承诺;也就是说,不要忽视其他成员做出的让步,不要期望过高,不要轻易失焦。从中国人民的福祉出发,有利于中国的发展,这是我们谈判的唯一出发点。同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也肩负着维护世贸组织宗旨和纪律、维护世贸组织形象和权威、促进世界范围内经贸发展的重任。
从理论上讲,WTO成立后,不应该再有像《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那样的谈判回合,因为WTO已经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是一个正式的谈判场所,可以随时进行谈判。《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定》第3条第2款规定:“在按照本协定附件所列协定处理的事项上,世贸组织应为其成员之间就多边贸易关系进行谈判提供场所。WTO还可为其成员之间就其多边贸易关系进行进一步谈判提供场所,并为实施部长级会议可能决定的此类谈判的结果提供制度。”事实上,自乌拉圭回合以来,世贸组织先后达成了《信息技术协议》和《金融服务协议》。正因为如此,2006年10月在卡塔尔举行的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将这次世贸组织谈判命名为“多哈议程”。
多哈议程谈判涵盖的范围很广。我们根据多哈议程的主题或独立协议撰写章节。为了使读者对每一个议题或协议有一个完整的了解,我们尽力逐一介绍相关背景、内容、谈判者的立场以及中国的建议。后三章不是多哈议程谈判的主题,但它们既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时作出的重要承诺,因此专门予以介绍,以利于国内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履行承诺。
多哈谈判正在进行,除了议题背景和协议内容,各方立场和建议仍处于动态,尚未最终确定。利益相关方必须随时关注谈判的最新进展,或者以最终谈判结果为准。但目前的谈判形势和各方意见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以让我们感受到谈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议题的重要性及其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