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指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第三方(具有公认地位),由第三方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判断并做出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不同于诉讼和审判。仲裁要求双方自愿,也不同于强制调解。它是一种特殊的调解和自愿仲裁,不同于诉讼等强制仲裁。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根据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并受仲裁约束的制度。仲裁活动与法院审判活动一样,关系到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

1,《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界定了三个原则:第一,纠纷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包括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法人组织;第二,仲裁中的争议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事项;第三,仲裁的范围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

2.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因订立或履行各种经济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包括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期货和证券交易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票据纠纷、抵押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和海事纠纷等。,还包括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的涉外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国际贸易、国际代理、国际投资和国际技术合作的纠纷。

3、其他产权纠纷,主要是指因侵权引起的纠纷,其中?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参考资料:

仲裁法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