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有什么区别?
2.特点:集团公司是附属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是母公司(又称主导企业),其组织形式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式。股份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限度是股东应缴纳的股份数额。
3.本质: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基于母子公司关系的垂直组织体系。本质上,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扩展数据:
1.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定人数。例如,根据法国的规定,股东人数至少应为7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责任限额为股东应缴纳的股份数;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任何人缴纳股份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必须公开,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做出选择;
(7)公司的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繁杂。可见,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决于他是否交了股款,买了股份,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私人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资本也是分股的,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票也不能自由转让。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以狭义的股份公司是指股份公司。
2.集团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集团公司的本质特征是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组织体系。集团公司本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法人产权制度形式的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是母公司,具有独立和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
(2)集团公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组成。从法律上讲,母公司就是集团公司本身,集团公司包括若干个子公司和关联企业。
其中,子公司是指母公司占绝对控股地位(一般控股50%以上)的下属企业;关联企业是指母公司仅具有一般持股关系的股份制企业,以及具有各种固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简而言之,母公司只能有一家,可以有多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
(3)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以股权产权为纽带,纵向向下控制下属企业。
包括:拥有全部产权的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股100%,也称分公司);持股过半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持股51-99%);持有一定比例股份的关联公司(股份25-50%称为优质控股子公司,股份不足25%称为任意控股子公司。这里可能不叫母公司)。
通常子公司不能依次持有母公司的股权。
(4)集团公司产权关系清晰。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是由原发起公司通过不断发展、扩张、裂变而形成的。他们通过投资在内部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资本安全市场在外部继续收购和控制其他竞争对手或相关企业。因此,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血缘关系是稳定的,紧密结合的。
参考1:百度百科:股份公司
参考2:百度百科: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