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调研报告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6月5438+2月31,我省共有地质勘查单位48个,年末从业人数12288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的6725人;从事工程勘察施工的有4195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603人,其他行业从业人员3061人),比2005年的9472人多2816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4147人(高级职称936人;65438+中级职称0.583),而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3879人(高级职称843人;中级职称1752人),同比增加268人。在职职工薪酬为18073.47元,比2005年的148229元增长了3191.1.44%。
截至2006年6月65438+2月31,全省退休人员14662人,比2005年的14535人增加了127人;离退休费265,438+0,695.91,000元,比2005年离退休费206,586.5438+0,654.38+0,000元增加65,438+0,037.79万元,增长5.02%。
截至2006年6月5438+2月31,我省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42家,比2005年增加3家。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石勘查。全省地质勘查单位拥有的单项资质总数为155个,其中甲级资质62个,乙级资质54个,丙级资质39个。其中,甲级资质最高的有28家,乙级资质最高的有1家,丙级资质最高的有13家。
二、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的经济发展
(1)基本信息
截至2006年6月5438+2月31,我省已有3家国有地勘单位实现国产化(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湖北核工业队、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央直属地勘单位5家(中国冶金地质局中南局、中化地质矿务局湖北地质勘查院、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地质勘查中心湖北总队、宜昌地质矿产院)。
截至2006年6月5438+2月31,我省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质勘查单位25家,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测试、选。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共有117个单项资质,其中甲级资质50个,乙级资质48个,丙级资质19个,其中甲级资质24个,丙级资质1个。
(2)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趋好,效益快速增长。现将全省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的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我省地质勘查的主力军之一。截至2006年6月底65438+2月31,该局总资产达到1612万元,比2005年的15万元增加112万元,总资产增长率达到7.5%。其中,生产性资产9.75亿元,比上年增加7622万元,增长8.5%。生产性资产中地质勘探专用仪器设备原值65438+4700万元,比上年增加1816万元,增长654.38+0%。净资产总额达到6.9亿元,比上年增加444654.38亿元,增长6.9%。全球债务总额9.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当。
2006年,该局实现总收入654.38+4.67亿元,比上年的654.38+0.1.9亿元增加3.47亿元,增长365.438+0.1.0%。总收入中,地质勘查业收入由2005年的27654.38+0万元增加到3.43亿元,其中地质勘查费由上年的6543.8+0.95亿元增加到2.53亿元,增长29.8%(主要是政策性增资所致);地质专项拨款由2005年的4454万元增加到56543.8+63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430万元;矿产开发收入从2005年的796万元增加到95654.38+0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由2005年的6465.438+0亿元增加到8765.438+0亿元;其他行业收入2.22亿元,比上年增加4960万元。
2006年总支出6543.8+4.32亿元,比上年6543.8+0.85亿元增加3.34亿元,增长3654.38+0.99%。其中,地质勘查支出6549万元,矿产开发支出80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66543.8+万元和76万元。
2.中国冶金地质局中南局。
截至2006年6月5438+2月31,该局总资产达5.39亿元,比2005年的4.7亿元增加0.69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14.7%。其中,生产性资产7309.6万元,比上年增加688.39万元,增长65.438+00.4%,生产性资产中地质勘探专用仪器设备原值6654.38+0.2069万元,比上年增加486.5438+0.2654.38+0.00万元,增长8.53%。净资产总额达到4327.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5.36%。全球债务总额3.23亿元,资产负债率较2005年增长14.07%。
2006年,该局总收入2.7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04%。其中地质勘查业收入212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2717.77万元,其他行业收入5287.73万元。地质勘查收入中,地质勘查费1.01.00万元,地质专项拨款302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78万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81.0071.00万元。2006年,该局总支出26776.42万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地质勘查支出116058600元,同比增长52.47%。
3.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止2006年6月5438+2月31日,事务所总资产达到8444万元,比2005年的6770万元增加1674万元,总资产增长率达到24.7%。其中,生产性资产5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万元,增长241%,生产性资产中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0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36万元,增长51.3%。2006年,该所负债总额为342万元,比上年增加77万元。
2006年,该所实现总收入(产值)6282万元,比2005年增长265.438±0.8%;2006年总支出4460万元,比2005年增加11%。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公益性地质工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和省级预算支出。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力争投入公益性地质项目6543.8+0.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地质项目6543.8+0.29亿元,省级财政地质勘查专项资金6543.8+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441,1,000元;矿产勘查项目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为51.35万元;地方财政拨款984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中冶地质局中南局是我省勘查工作的两支主力军。2006年,他们认真研究和掌握国家和省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和财政资金投入模式,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各方关系,调整立项思路,积极组织各类国家资助地质勘查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争取国家资助和省财政资金项目54个,资金7520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力争国家和省财政资金项目实际投入超过4000万元的预期目标,达到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大型国土资源调查项目29个,经费2747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项目6个,资金900万元;省地勘基金项目15个,基金680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有13项,金额约1.5万元。此外,下一年新的和继续进行的项目的一些资金已经获得或宣布获得批准。其中,中央批准的地质找矿项目8个,国家矿产资源补偿项目8个,资金990万元;已上报审批的中央地勘基金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20余项;区域地质调查在全国首批实现数字化成图,并顺利通过野外验收。1: 25万十堰-襄樊地质调查统一了本区地层系统,总结了本区火山岩和侵入岩的时空分布规律,提出了对本区基本构造格架的新认识;1: 5万金牛片、高桥片初步划分为区内火山岩相,并发现膨润土、珍珠岩等新的矿化点。1:20万神农架幅和巫溪幅已完成区域重力调查,面积4500平方公里,物理点800个。湖北省江汉盆地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阶段已全面展开。通过横向合作和产学研,长江沿线镉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农业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城市矿山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洪湖湿地生态评价、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等子项目野外工作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
(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
抓住地质勘查社会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全省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经济规模稳步扩大,服务领域逐步拓宽,经济效益保持增长,社会影响增强。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签订商业性地勘技术服务项目数百个,合同金额2亿多元。承担的项目类型主要有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区域矿产资源规划、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上覆矿产调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前期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和地质公园规划等。,但技术含量高、单笔合同金额大的矿产勘查项目比重有所上升。同时,省内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也逐步扩大。省外主要针对西部市场,国外主要推广周边国家和非洲国家市场。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2006年以276万元资金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开展“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项目,中国在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初步调查报告通过评审,并提交给埃塞俄比亚商务部和矿业能源部;埃塞俄比亚Gimbi-Nejo地区1: 25万化探总体设计已上报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科技司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局,正在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湖北省郧西县周公山锑矿、郧西县西沟锰矿、竹山县牌楼锑矿等提交了多项矿权登记申请。完成了鹤峰县向家山-九台山锰矿地质预调查等8项矿权申报资料的修改、踏勘和检查工作,为矿产勘查奠定了基础。
(五)矿产开发情况。
该省地勘单位的矿产开发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省地矿局所属地勘单位主要通过探矿权折股的方式参与矿山开发,年收益约为10万元。在矿产品加工贸易中,省地矿局实验研究院矿产开发公司开发生产的环形粘土、铸造涂料、水性隔热涂料、耐火原料等非金属矿物深加工产品市场逐步打开,目前矿产品年产值约654.38+00万元。
(六)工程勘察和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工程勘察施工产值约9.28亿元,其中地方地勘单位产值8.9亿元,占总产值的9.595438+0%;中央直属地勘单位完成产值3549万元,占总产值的3.82%;其他地勘单位产值654.38+0.36万元,占总产值的0.27%。
2006年,省地矿局工程勘察施工完成产值736543.8+亿元(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等。)并实现收入6.36亿元。其中,省内产值4.85亿元,收入4.42亿元,省外产值2.28亿元,收入654.38+0.85亿元,省外产值654.38+0.8亿元,收入0.99亿元。
中化地质矿产总局湖北地质勘查院是我省以磷化工为主业的勘查单位。“十五”期间,地质工作开始走向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5年完成110工程勘查项目,产值400万元,比上年增长50%。建成的“石油学院南区”荣获荆州市优秀勘探成果三等奖和中国石油化工协会三等奖,在社会上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完成129个项目,合同总额450万元。职工平均年收入2.5万元,在岗率达到90%,比2005年有所提高。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印发,我省相继出台,我们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动湖北地质事业的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积累了可取的经验。
省地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富民、强队、兴局”为目标,以“调整结构、做强主业、培育主体”为主线, 以地质工作为立局之本,以矿产开发为强局之路,以科技创新为兴局之策。 所谓“一主三化”,就是坚持以地质勘查为主业,加快矿产开发产业化、建设项目集约化、多元经营产权多元化。通过有效整合全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理顺地勘队伍管理体制。组建以地方和专业地质勘查单位为重要支撑,以地质调查院和环境总站为龙头的地质勘查主业队伍,发挥专业技术整体优势,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和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积极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优做强地质勘查主业;以局矿业公司为投资运营主体,大力加强矿业权管理和矿产品开发,新增和运营一批探矿权,控股和参股一批矿山企业,实现矿产开发产业化;以本土建设集团为龙头,以优质企业为支撑,调整经营战略,瞄准重点项目,立足国内市场,拓展海外业务,实行专业化分工、区域布局、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份额;要努力盘活房地产资源,适度发展制造业和加工业,精心培育服务业,改革多元产权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实现放开搞活多元企业。经过几年的努力,该局队伍结构更加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更加突出,市场竞争力更加强大。地勘队伍正加速向主业现代化、辅业商业化、管理科学化迈进。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求生存,求发展,带队伍。一是在保持地勘性质、地勘主业、地勘单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局、队拆分部分人员组建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理信息等地勘延伸产业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解决人员安置压力,弥补业务经费不足。二是保持行业特色,稳定地质勘查主业,在国家地质任务未饱和、商业性地质市场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针对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两个市场,大力开拓地质勘查领域。通过努力,该局不仅保留了原有的地勘工作体制、单位建制、地勘队伍骨干力量,而且保留和提升了地勘及相关资质,确保了地勘主业平稳较快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和良好效益。
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抓住国家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设备引进管理力度,大力推进基地建设,不断扩大队伍规模,进一步加强技术力量,稳步提高在地质研究和地质生产市场的竞争力,切实发挥国家地质调查骨干队伍的作用和功能。
总结我省地勘单位改革经验,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有一个团结坚强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在行业不景气、单位生存发展困难的时候,更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进行改革中的骨干作用。第二,从一切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第三,注意在改革中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兼顾各方利益。第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特别是维护地勘工作体制和在市场中求生存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同步协调发展。第五,地勘单位改革要按照有利于生存、发展和维护主业的原则推进。
四、全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思路。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设备和基地建设,建设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将省地质调查队经常性支出及其他相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2)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勘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过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统一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落实国有地勘单位退休人员和职工的社保政策、地方补贴和房改政策;帮助国有地勘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债务过重问题;加快地勘单位分离办社会的改革。
(3)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财政投入,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主要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和找矿综合研究。逐步扩大基金规模,收益来源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省级财政分成部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探。
(四)指导国有地勘单位勘查开发商业性矿产资源。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导向、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和支持国有地勘单位取得经营性采矿权,承担投资风险,享有投资权;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和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灵活多样的勘查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到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和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发展规划,加大地质人才培养投入,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建设。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在职培训和青年职工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派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整体素质,加快培养以重大项目为依托的高层次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优秀地质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和地质科技进步奖励制度,鼓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成果不断取得、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者待遇,完善天津市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专家遴选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探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进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的长远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完善多渠道的地质科技投入体系,逐步增加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经费,规划重大科技重点项目向重大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应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种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和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高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勘查、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和先进装备的引进、开发和应用。
(7)扩大地质领域的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内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选择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具备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对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回报显著的矿种开展风险勘查。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到省外、境外开展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重点向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水平较低的西部省份和周边国家和地区倾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律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式,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动词 (verb的缩写)对策和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和基础服务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针对当前地勘单位改革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具体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尽快落实以省级地质调查队经常性支出和其他相关经费为重点内容的财政支出政策。根据2007年国务院批准的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这支队伍的经常性支出将纳入“一般公共事务”的范畴。同时,每年固定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等公益性地质工作专项经费,满足地质工作信息化、现代化需要的地质装备更新专项经费,地质成果数字化建设和地质资料保护专项经费,基本建设专项经费。建议中央财政安排部分专项补助,用于省级地质调查队建设。
(2)长期以来,由于政策原因,大多数地勘单位没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职工的后顾之忧没有得到解决,单位负担沉重。因此,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解决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问题,以及地质队入城和各项政策补贴问题。
(3)建议加快地勘单位资本积累步伐,改善职工生活条件。通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勘队伍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对地勘单位持有的划拨土地给予优惠政策,使之成为地勘单位可以作为资源经营开发的经营性用地,解决地勘单位经济积累不足的问题。同时,要针对地勘单位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优惠。切实解决职工住房货币化所需补贴资金。
(4)国有地勘单位在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的通知》(洛鸣[2006]694号)和《关于印发股份换股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洛鸣[2006]695号)有关矿业权管理政策的基础上,进行矿业权取得和矿山开发。中央和省级基金矿产勘查项目形成的探矿权转让收益分配比例向承担项目的国有地勘单位倾斜,建议为转让价款的30%。
(5)以野外一线为重点,切实加大省级地质勘探队伍的装备投入,改善地质装备条件。根据实际需要,中央财政将对此类资金给予专项补助。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补助资金,帮助省级地质勘探队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的问题。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勘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