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的概念观

在中外法学界,关于平行进口的概念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知识产权人或其被许可人处购买知识产权,在某一知识产权已受进口国法律保护,且该知识产权人已在该国制造或销售其知识产权产品或授权他人的情况下,进口到该国销售的行为。

其次,以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韦格纳教授为代表,认为平行进口是指一国未经授权的进口商从外国知识产权所有人处购买商品,未经批准进口到该国,而该知识产权此前已受到国内法保护。

第三,根据笔者的总结,平行进口是指内容相同的知识产权产品在两个以上国家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未经授权的进口商将此类知识产权产品从一国进口(或出口)到另一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