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6万多可以从苏州公积金贷多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附后。下面我简单了解一下。
苏州公积金6万想申请贷款,如果申请的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到45万或者70万。申请第二套房子,公积金贷款可以达到30万或者50万。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贷款咨询:贷款人首先要了解个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如果符合贷款条件,可以去银行拿贷款申请:
2.申请:可以先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
3.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公积金中心收到贷款申请后,对用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4.向房屋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个人公积金贷款获批后,需要向房屋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手续,主要包括纳税、房产过户等手续;所有手续完成后,将贷款资金转入售房公司;
5.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发放到用户个人账户,最终资金以委托支付的形式发放到商户。
苏州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到账?
苏州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到账?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3)稳定的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文件;(五)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支付担保费,借款人、贷款人、第三方担保人* * *签订三方合同。
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要求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贷款申请人及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贷款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已足额、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指的自住房屋包括普通住宅、联排别墅(住宅)、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实施贷款担保。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第一,购买新住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
3.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购买成套存量房由基金托管。
1,存量房买卖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2.存量房交易资金存款证明(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住房不需要);
3.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三、购买成套存量房不使用基金托管。
1,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
2.预付货款的证明;
3.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四,住房的建设和改造
1,未完成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相应的规范性文本;
2、已竣工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如有其他房屋(含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房屋评估后担保机构出具的房产价格确认书。
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职工携带所有材料到公积金大厅中心柜台申请提取。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出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员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就带着相关材料去公积金大厅的提取柜台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转入与该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苏州园区公积金异地贷款最新政策,2022年苏州购房指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回答:
1,外地公积金贷款苏州买房指南
2.[申请条件]
3.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借款人和贷款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已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借款人和借款人在缴存城市和我市无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还清。
5.符合我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6.[申请材料]
7.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境外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见附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苏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的各类材料。
9.(1)购买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
10、103010(购房或售房预付款)或房产买卖统一发票或首付款收据及银行转账凭证(银行盖章的POS机清单及个人银行账户明细);
11.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2.(2)购买成套存量房采用资金托管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存量房交易信息确认书;
13、103010(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芗城区住房不需要);
14.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证明或房产证原件。
15,(3)购买成套住房存量无资金托管方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6,购房预付款证明;
17.不动产证明原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协议)或房产证原件;
18.分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19、(4)新建、改建房屋:房屋未竣工的,提供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应说明;
20.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1.其他房屋(包括第三方)抵押的,还需提供担保机构对抵押房屋评估后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2.[贷款金额、利率]
23.配额
24.首次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贷款申请人(包括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同一贷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次);
25.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贷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之和。
26.个人账户余额之和小于654.38+0万元的,按654.38+0万元计算;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万元。
27.公积金可贷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28.申请首笔公积金贷款。两个及以上借款人且* * *同一借款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可贷额度为70万元;如果只有贷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9.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两个及以上借款人且* * *同一借款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如果只有贷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30.首次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款不超过165438+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住房总价款的80%。
31,(2)不超过总房价款与已付首付款的差额。
32.(3)月还款额(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息)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金额的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33.利率
34.公积金利率按照贷款日央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021六月八日)
35.贷款期限5年以下申请首笔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为75%;
36.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25%。
37、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不满5年的,利率为0.25%;
38.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利率为575%。
39.[申请流程]
40.咨询
41,借款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点或咨询经办银行。
42.中心分支机构需要核实异地贷款申请人贷款申请的,应当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情况。
43.批准贷款
44、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
45.收据
46.异地公积金贷款完成后,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申请人的缴存证明回执反馈给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