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山寨世博会中国馆。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刘副教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建筑原创作品是受法律保护的作品。富宁搭建山寨“中国馆”的行为,即使是雕塑,也是对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具体建筑作品的复制,是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刘副教授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上海世博会中国馆的美学设计可以成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因此,只要上海世博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而富宁小屋的中国馆在结构、颜色、外观等方面与中国馆相似,无疑就构成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的违法行为。
副教授刘也表示,即使上海世博局在法律层面不追究这种行为,但从城市建设规划和品牌建设的角度来看,这种山寨行为并不值得提倡,也不能用来吸引眼球,更是对创新和知识产权不尊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