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董事会说要走流程是真的吗?

执行局说要走的流程是真的。流程如下:

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

4.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核实、查证。情况紧急时,应立即检查。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

5.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完成对被执行人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收入、到期债权等资产的调查。65,438+0个月内。

6、执行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局是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是判决结果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和刑事判决以及相关财产的查封、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