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知识产权局设六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人事)室(与监察室、纪检组、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代理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监察、纪检、党群服务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2)政策法规司。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草案;审核重要稿件;承办和指导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指导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指导专利中介机构;对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3)规划发展处。

承担推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战略合作的相关工作;牵头起草并协调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承担专利优惠政策和措施的组织实施;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和评估体系;指导市县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

(4)协调合作办公室。

承担组织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县知识产权工作;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

(5)产业振兴办公室。

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专项审查制度,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审查监督专利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承担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6)执法监督部门。

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合作机制;组织专利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督管理,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和涉外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