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欧洲专利,有哪些专利?

吉特知识产权:如何申请欧洲专利,有哪些专利?

目前,欧盟的地区专利包括欧洲专利(欧洲发明专利)和欧盟外观专利:

I .欧洲专利申请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授予的专利称为欧洲专利,是具有工业实用性、绝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发明。欧洲专利通过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申请人可以请求欧洲专利对一个或多个缔约国有效(目前欧洲专利可以对34个缔约国和4个扩展国家有效)。

申请路线:PCT路线和巴黎公约路线。

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文件。

2.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

3.接受(欧洲专利局发出的接受通知)

4.形式审查(欧洲专利局在格式等方面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5.检索报告(欧洲专利局对申请作出检索报告,申请人需要对检索报告进行回复)

6.披露(专利申请将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披露)

7.实质审查请求(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文件公布之日后6个月内提出审查请求)

8.实质审查(欧洲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

9.授权和公告(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欧洲专利局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10.生效手续(申请人必须在寻求专利保护的国家完成生效手续,部分国家需要提交专利权利要求书或其他专利文件的本国语言译文)。

二、欧盟外观专利申请

欧盟外观专利是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欧盟28个国家生效的外观专利。具有授权快、成本低、覆盖广、保护期长的特点。

欧盟28个成员国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爱尔兰、英国、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克罗地亚。英国(脱欧过程中,暂时不受影响,但脱欧成功也不受保护)。

申请路线:巴黎公约路线。

申请流程:1。准备申请文件。

2.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

3.接受(欧盟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接受通知)

4.审查(欧盟知识产权局在格式等方面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5.授权(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要求,欧盟知识产权局将颁发欧盟外观证书并公布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