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欠我几百块钱不还我可以起诉吗?
如果有人欠我几百块钱不还,他可以起诉。这是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会受理。没有金额。可以拿着借条或者其他借款凭证去打官司。
法律分析
这个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合法的方式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一般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利,包括查封财产的行为。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法律允许,债权人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允许债权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扣押财产:一方根据合同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超过约定期限未按合同支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扣押抵押物,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其债权。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对方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复印件、合同、邮件、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并及时起诉还款。要看借条上的钱有没有还钱的时间。如果有,应该在还钱时间后两年内起诉。如果没有起诉,两年时效已过。同时,还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止或者中断。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高于4倍的利息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举报、投诉、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和投案自首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