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主要包括()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荣誉权、亲权等。
1.人身权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
2.生命权和健康权是指公民对自身生命安全、身体组织和器官完整、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3.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留、不受非法剥夺、不受限制自由和不受非法搜身的自由。
行使个人权利的方式:
1,行使人身权的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的规定。直接行使:人身权的直接行使是指权利人直接行使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等。这些权利只能由债权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行使。
2.请求权:人身权的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者提供一定的保护。例如,当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请求法律保护。
3.抗辩权:人身权抗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例如,当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采取防御措施,如申诉或申请救济。
4.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行使人身权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在具体情况下,需要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行使方式。除了人身权,还有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比如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5.公民权利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支配权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之债、不当得利等。抗辩权包括缔约过失等。形成权包括单方承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