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性质是什么?法定职能是什么?

目前我们有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具有下列法定职能:

(一)与用户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

(二)向用户收取费用;

(三)向权利人转让使用费;

(四)涉及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