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八种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如下: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