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和变更的区别
一、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商标转让的权利主体是两个人;因此,企业在办理商标变更还是办理商标转让时,一定要搞清楚是一个主体还是两个主体。
二、商标变更与商标转让的程序不同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而《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可见,商标转让申请是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同提出,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也是向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同时发出。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