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网上看到别人做的logo,可以做成自己的品牌LOGO吗?

这个问题你问对人了,让百度知道明星来回答你吧!

1/在网上看到一个别人做的图标,属于一个图文作品。这个图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对作品的定义,所以可以在这个法律的框架下考虑。

2/你使用别人的作品应该得到作者的许可。

如果未经作者同意贸然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侵犯了本图设计者的知识产权。

3/如果作者发现您未经许可使用其作品,作者可以申请撤销您的品牌注册,并要求您根据第46条赔偿损失。这样你的宣传费用就浪费了。

4/现在设计标的价格不是很贵。你可以请人根据你公司的经营理念来设计图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http://www.szip.org/article.jsp? id = 853

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建: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四)艺术和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合同,但是依照本法规定不需要许可的除外。

许可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许可权利的种类;

(二)许可使用权是专有使用权或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理范围和期限;

(四)支付标准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