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市场监管局吗?
1.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实施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和标准化法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
3.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药品监管工作。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国家行政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几个单位合并而成的。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责任: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和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计划,组织起草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的管理。组织制定和发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制定化妆品标准,组织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注册管理。制定登记管理制度,严格上市审批,完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制定和发展质量管理标准并监督其实施。根据职责制定生产质量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运行和使用质量管理标准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六)负责执业药师资格的管理。制定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七)负责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中的违法行为,依据职责组织指导生产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查处。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相关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九)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
(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局)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规章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立项申请,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开展规章起草工作,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规章草案报送市场监管总局。立法项目未在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情况,说明原因,并书面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法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