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淄博人才引进政策2021;

正规院校毕业;在当地稳定工作,缴纳一定年限社保;符合各地人才相关规定。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用人单位从外省市聘用一名劳动者,且聘用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最低要求,在当地落户就业。

异地分居的人可以办理转学手续。滨海新区用人单位急需且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但人户分离(户籍)人员可按现行程序办理转户审批手续。引进人员配偶可将户口迁入本市。滨海新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办理人员调动和家庭搬迁手续时,应向受理机关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引进人员的配偶是职工的,可以随主工作人员一起将户口迁入本市。

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引进人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滨海新区用人单位要本着保急需的精神,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滨海新区人才引进创造良好的环境。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的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具有国民教育专业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曾在国外留学并获得博士学位的45岁以下人员。国民教育专业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不含助理级职业资格,下同)或已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40周岁以下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户口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