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镇戏剧节青少年比赛投稿要求
乌镇戏剧节青少年比赛的提交必须符合参赛资格条件。
1.参加者必须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的中国人。
2.参演剧目由导演领衔。导演必须在35岁以下(含35岁),或35岁以上,但参赛作品必须是首次发表的舞台剧。
3.每部参演剧的参赛选手不得超过五名演职人员(含五名),但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一名导演和一名演员,上述导演和演员可以是同一人。乌镇戏剧节组委会将承担全团(最多五人)往返乌镇的国内陆路交通费用以及比赛期间在乌镇的住宿费用(见VII。具体由组委会提供的待遇)。
4.参赛者必须在组委会要求的时间内到达乌镇,按时参加所有会议、活动和仪式,全程参加戏剧节。
5.每部剧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选手必须保证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如参赛作品在比赛过程中或比赛结束后的任何时间被发现非原创,乌镇戏剧节将收回所有奖品、奖杯、证书,并保留法律起诉的权利,侵权人或侵权团体承担侵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6.每部参演剧的演职人员只能参演一部剧,不允许再次组队。
7.参赛剧目领队须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正确无误,符合上述五项资格条件。一经查实事实违反参赛资格,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