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介
长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1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位于素有“科技城”、“文化城”之称的长春市西南部,总面积78.6平方公里。长春高新区自建区以来,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目标,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创新,以开放的心态谋划发展,创造了超常规的建设发展速度。近年来,综合经济指标评价始终位于全国56个国家高新区前列。在科技部历次评比中,长春高新区都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进区”。在2004年科技部最新公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春高新区获得经济发展评价和技术创新评价第四名。长春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总产值、财政总收入已分别占长春市的1/2、1/3、1/4。长春高新区的跨越式发展,为调整优化当地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吉林省和长春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排头兵和先行区。多年来,长春高新区依托独特的区位、科技、人才优势以及良好的文化和创新氛围,致力于打造高效、快捷、优化的资源配置平台。努力成为科技成果的创新源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辐射源;积极实施主导产业拓展、大项目支撑、园区带动三大战略;努力成为全国先进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家培育基地。逐步形成了生物医药、光电技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和一区多园的产业发展格局。2002年,长春高新区跻身全国首批“实施知识产权制度国家示范园区”行列,在东北三省率先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国内双认证,为提升国际竞争力、保障区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入区企业达到2275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92家。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丰厚的投资回报吸引了来自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和台湾省等29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商来区投资。
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历史进程,实现区域的大跨越发展,长春高新区制定了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到2020年,发展规划总规划面积265,438+00平方公里,其中南区55平方公里,北区65,438+055平方公里(含规划控制区60平方公里),分为三个阶段:重建基础、快速发展和优化。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精制食品加工业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六大主导产业”;建设高新南区和高新新北区(昌东北核心区)两大板块;培育形成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生物疫苗、半导体照明和光电显示、动漫、软件和服务外包“五大产业基地”。全力打造长春引领型产业升级区、吉林高新高端产业集聚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东北亚高新合作区,最终把长春高新区建设成为国际先进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