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什么体制机制?

法律分析: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国家行政根据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承担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服务人民的重大责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1)完善国家行政体系。以提高国家机构职能的协调性和效率为重点,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监督体系。完善部门协调机制,防止多项政策和政策效应相互抵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专业、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强有力的行政执行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优化政府责任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完善规范、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完善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可及性。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行政管理的制度和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制化,使政府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调。严格组织管理,统筹利用行政资源,节约行政成本。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的组织体系。

(四)完善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关系,加强中央宏观事务管理,维护国家法制、政令和市场的统一。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和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事权,减少和规范中央和地方同人的权利。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支持地方的创造性工作。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规范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优化政府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各级政府事权、支出和财力相适应的稳定体系。构建从中央到地方权责明确、运转顺畅、充满活力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