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与形成权的区别

请求权与形成权的区别如下:

1.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请求权可以分为债权和物权。

2.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可以通过其单方行为改变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功能是使权利人能够根据其单方意思表示和构成单方法律行为,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索赔权有五个基础:

1,债权请求权;

2.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原物的权利、停止侵害的权利、排除妨害请求权和预防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主要包括占有人在占有受到侵害时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了请求权的排除,排除了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身份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主要是指停止侵害的权利和人格权受到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身份请求权主要包括支持权和被支持权。

5.知识产权请求权主要是指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停止侵害、消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的请求权。

综上所述,形成权是指当事人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可以改变法律关系的权利,而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8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如果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质量相同,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但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另一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者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