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规定》:学术诚信的基石
为维护学术诚信,促进学术创新发展,我们制定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条例》。本规定旨在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保障学术诚信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
学术不端是指违反公认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剽窃、盗用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件和注释等。
高校的责任
高校作为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主体,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依法支持和保障其履行职责。
学术诚信的重要性
请各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严格遵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规范,尊重和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学术诚信是学术繁荣发展的基础,也是高校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预防为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监督高校学风建设。同时,建立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报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学术诚信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