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办公室的职责范围
市场监督所负责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其具体职责如下:
1,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
2.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消费品市场综合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
3、查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非法经营行为;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
4.从整体上推动竞争政策的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接受消费者的投诉。
5.负责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权限和日常监管,整体推进竞争政策的实施,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6.承担上级赋予的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行政许可职责。
市场监管原则
公开性原则:公开性原则的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即要求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公开性原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即证券信息的初次披露和持续披露。首次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发行人在首次发行证券时,应当充分披露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是否购买证券决策的信息。信息披露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应当及时、完整、真实、准确。
公平原则: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所有参与者法律地位平等,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保护。这里的公平是指机会平等,竞争平等,为所有市场参与者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根据公平原则,发行人享有公平的融资机会,证券机构在证券市场享有公平的权利和责任,投资者享有公平的交易机会。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针对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在遵循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所有被监管对象给予公平对待。公正原则是实现公开、公平原则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