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利技术股一定要评估吗?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公司法主要辅助内容2
公司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要开展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为经营活动的基础。
公司的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得:
1.股东出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应当合理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以固定价格出资的金额可以超过20%,但不得超过35%。土地使用权的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公司设立的临时账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所认购的股份。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作为股份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公司股东一旦将其财产投入公司,就失去了对财产的所有权,成为公司股东,取得股权。并且公司对股东投资形成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对于这部分资金来源,公司不需要返还,但当公司盈利时,需要向股东分红或分红。
2.公司成立后,从事经营活动的增值财产包括公司的公积金、公益金和其他未分配利润,以及公司创造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
3.公司以承担债务为代价获得的财产,即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或向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发债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通过发债获得生产经营资金。但公司的这部分资金来源一般都需要偿还。华东政法大学公司法研究中心傅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