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卖假酒犯法吗?
适用法律条款:1。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禁止批发、零售、储存、运输下列商品: (一)掺有非食用酒精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的酒类商品;(二)伪造或者篡改酒类商品的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的;(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的酒类商品;(四)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的酒类商品;(五)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酒类商品。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没收违法商品,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销售和未销售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3.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或者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医药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予以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非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及其他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满654.38+0000元的,处以654.38+0000元罚款;货值金额10000元以上的,处以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杂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