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优惠政策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兼并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企业的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
4.企业中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R&D费用总额(实际经营期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中国企业发生的R&D费用总额不低于R&D费用总额的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满足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确认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优惠税收政策
1.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申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与境内外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R&D费用总额、收入总额、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均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其境外所得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信用额度时,可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应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
4.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不含上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为个人股东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纳税计划, 并在不超过五个日历年(含)内分期缴纳,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5.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对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给予股权奖励。个人一次性纳税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纳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日历年(含)内分期缴纳,并将有关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6.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持有股权满2年当年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扣除不足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两年(24个月)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其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的,可以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抵扣。
8.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9.科技型中小企业R&D活动中实际发生的R&D费用,不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 1至2019 12 31期间,扣除实际发生额的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进行税前摊销。
10.对2014 10以后所有行业和企业新购置的专门用于R&D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按年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654.38+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法。
财政补贴政策
1.小微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根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号),财政预算将安排补贴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小微企业给予补贴。(1)补贴对象。适用于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小微企业,不包括3年后重新认定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员300人以下,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②补贴方式和标准。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65438+万元。
2.R&D费用加计扣除财政补贴政策: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65 438+06]80号)规定,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对山东省内开展R&D活动并享受R&D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①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省、市及以下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及以下财政由各市自行承担各自比例。2补贴条件。享受补贴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注册地在山东省(不含青岛)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业;建立了R&D储备体系,自筹资金率先投入R&D活动;按要求完成年度R&D费用加计扣除备案,享受R&D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度R&D投资必须比上年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3%以上(含)时,享受连续两个纳税年度加计扣除R&D费用政策;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企业,年R&D投资额必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含)。③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上年新增R&D费用加抵扣费用的10%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按照当年R&D费用加抵扣总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654.3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