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授权条件
在中国申请品种权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品种保护办公室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和品种照片一式两份,并提交与请求书和说明书相对应的电子文件。请求和说明应当按照品种保护办公室规定的格式填写。
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批机关为了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而授予品种权人的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植物新品种要取得品种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品种必须在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范围内;二是新品种必须是不违反国家法律、不妨碍公众利益、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品种;第三,新品种必须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还应适当命名。品种权保护要求新品种在品质、抗性等方面与已知品种有明显区别,在申请保护前不能进行商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