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业有专攻,案例为王。
胡建平,出生于8月29日,1968,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1995辞去公职,开始投身法律行业。他是山西建志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我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几十年了。坚持“三有”辩护理念,争创经典案例。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是没有固定的委托人。只有技术过硬,兢兢业业,才能获得市场的尊重。俗话说,赢在法庭上不如专业。
作家最美的语言是作品,律师最美的语言是案例。
无罪辩护成功,共25:
1.为涉嫌渎职犯罪的某县看守所原所长王XX辩护(接受律师意见,无罪释放)。
2.为涉嫌贪污的柳林县城关镇某村委会主任杜XX辩护(采纳律师意见,无罪释放)。
3.为涉嫌盗窃的中阳县宁乡镇尚家峪村任XX辩护(采纳律师意见,无罪释放)。
4.为涉嫌故意伤害的交口县任XX辩护(采纳律师意见,无罪释放)。
5.为涉嫌故意伤害的交口县陈XX辩护(采纳律师意见,无罪释放)。
6.为涉嫌非法行医的临县徐XX辩护(三年后在律师的建议下最终无罪释放)。
7.为离石县某村委会主任闫XX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主动撤回指控)。
8.为涉嫌故意杀人的柳林县赵XX提供法律帮助(经与办案单位协商,于当日释放)。
9.为柳林县段某某涉嫌强奸罪辩护[庭审结束后,检方撤诉]
10.为涉嫌贪污的中阳县某村支部原书记曹某某辩护[开庭后,检察院撤回起诉]
11.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冯某某辩护(无罪)。
12.为涉嫌严重劳动安全事故的煤老板刘某某辩护(无罪)。
13.为古交宏源煤矿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辩护(无罪)
14.为涉嫌敲诈勒索的冯某某辩护(审查起诉阶段采纳律师意见,无罪释放)
15.为涉嫌偷税2000万元的刘某某辩护(两次退赔后,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16.为王某某涉嫌合同诈骗240万元辩护(检察院撤诉后决定不起诉)
17.为涉嫌故意伤害的何某某辩护(检察院撤诉后作出不起诉决定)
18.为涉嫌敲诈2亿元的刘某某辩护(无罪)。
19.为涉嫌诈骗500万元的李某某辩护(无罪)。
20.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王某某辩护(两次退款后撤诉)
21.为农科院某研究所财务总监私分国有资产罪辩护(开庭后,检方撤诉)。
22.为任某某涉嫌诉讼诈骗300万元进行辩护,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
23.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田某某辩护(无罪)
24.为王某某涉嫌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案(不起诉)辩护。
25.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冯某某辩护(无罪)
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1.为震惊中外的山西文水假酒案主犯王X辩护。
2.为1999年太原十大要案之一华宇购物中心爆炸案第二被告人郑XX辩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改判四年】。
为山西燕子帮执法元老高XX辩护【两项罪名,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无罪,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3.为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碍公务罪、窝藏罪的某县公安局领导辩护【前两项罪名无罪,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
4.为轰动全国的山西中阳乔家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案主犯张XX辩护【接受律师建议,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5.为山西307国道柳沟收费站驾车冲卡危害公共安全第一案被告人王XX辩护。
6.为山西大土河煤焦集团公司董事长之子绑架勒索赎金二百余万元案第一被告人赵XX辩护【采纳律师辩护意见程序,检察院审理后撤诉】。
7.为央视《血色黄昏》报道的涉嫌滥用职权的某县征稽所稽查队长XXX辩护[被判缓刑]
为涉嫌组织、领导太原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刘某某辩护。
8.为特大爆炸案主犯温某某辩护。
9.为王某某辩护,9号涉嫌非法集资20亿,公安部督办2012。
10.为2014公安部猎狐行动回国投案自首第一人朱某某辩护。
11.为张志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第二被告人张某某辩护。
12.为7.14项目(陈鸿志黑社会性质组织)凌志公司安全部主任白某某辩护。
13.为7.30专案(王士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薛某某辩护
14.为马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积极参与者赵某某辩护。
15.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张某某辩护。(庭审结束后,检察院主动撤回涉黑指控。)
16.为涉嫌参与308工程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审查起诉阶段被黑)的李某某辩护
17.为涉嫌非法集资近20亿元的牛某某辩护。
比较典型的刑事案件有:
1.为涉嫌故意杀人的临县程XX辩护(在叫嚣杀人中,面对律师提出的诸多疑点,一审法院最终救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2.为中阳县宁乡镇刘加平村王XX二审辩护(一审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以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在某县职业中学薛XX惨烈杀人案中,他代理了被害人(揭穿了被告人伪装精神病最后被判死刑的假象)。
4.为离石市稻香村宾馆涉嫌故意伤害(死亡)案的高XX辩护(经律师建议,以防卫过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中阳县枝柯镇马家峪村张XX辩护(由于律师提出的疑点不能排除,所有被告均免于死刑。)
6.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致人死亡)的方山县李XX辩护(接受律师建议,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7.为涉嫌故意伤害(重伤)的离石市张XX辩护(迫于各方压力,法院未采纳律师无罪辩护意见,最终以缓刑让被告人回归社会)
8.为涉嫌暴力取证的某县公安局民警高某某辩护[来自刑事处罚]
9.为涉嫌玩忽职守的县看守所民警柴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为涉嫌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的某县交警大队民警刘某某辩护【停职】。
10.为涉嫌重大事故罪的柳林煤矿矿长朱某某辩护[停职]
11.为涉嫌抢劫杀人绑架罪的孝义市刘某某辩护【一审被判死刑后,其家属在再审期间委托本律师进行辩护,死刑缓期执行】。
12.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其中非法持有枪支罪无罪]的联盛集团原保安宋某某辩护。
13.为太原某局干部郭某某涉嫌滥用职权案(免予刑事处罚)辩护
14.为涉嫌挪用公款的某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郝某某辩护
15.为涉嫌盗窃罪的任某某辩护(一审因盗窃罪获刑十一年,二审发回重审,因诈骗罪获刑三年,缓刑)。
16.为涉嫌盗窃罪的太钢王某某、中利公司赵某某、刘某某进行了辩护(根据指控,相应刑期均在10年以上,三案均按律师辩护意见处理,均按职务侵占罪处罚,刑期六个月至五年半不等)
17.为涉嫌贪污的某市烟草公司经理辩护(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二审采纳律师意见,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18.为涉嫌贪污罪的某国土局学者干部李某某辩护(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二审发回重审后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19.为涉嫌渎职的煤管局干部曹某某辩护(采纳律师意见,免予刑事处罚)
20.为涉嫌强奸罪的张某某辩护(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审发回重审后判刑三年六个月)。
21.为涉嫌贪污罪的某县司法局局长刘某某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22.为涉嫌挪用公款的某县税务局局长穆某某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23.为公安部门监管的某派出所所长张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免予刑事处罚)辩护。
24.为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的李某某辩护(一审采纳律师部分辩护意见,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二审大部分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以寻衅滋事罪判其无罪,并将赌场改为赌博,并消除了部分非法拘禁事实,减为四年半)。
25.为某县民政局干部高某某涉嫌贪污罪(一审十年有期徒刑,两次再审三年有期徒刑)辩护。
26.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的某县安监局干部闫某某辩护。
27.为涉嫌渎职的某县劳动局干部郑某某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28.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吕梁市孙某某辩护【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罪名不成立,判处缓刑】。
29.为涉嫌挪用公款320万元的霍某某辩护(免予刑事处罚)。
为涉嫌受贿的国企项目经理辩护(改变性质,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30.为涉嫌受贿的某交通局局长辩护(一审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中止审理)。
31.为涉嫌贷款诈骗10多万的郭某某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性质由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重罪变更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三年以下的轻罪)。
32.为杨某某涉嫌职务侵占5000多万元辩护(性质由十一年改为四年)
33.为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薛某某辩护(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34.为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玩忽职守罪的某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某某辩护(挪用公款罪被判无罪,减少受贿85万元)。
35.为某市旅游局总工程师周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一审获刑八年,二审获刑四年)辩护。
36.为涉嫌受贿、行贿、帮助伪造证据的某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辩护(三罪改为两罪,从轻判处五年六个月)。